关于教职工子女落户草滩派出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12-27 14:46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接草滩派出所通知,即日起对2009年10月16日至2011年1月31日之间出生且在本次成建制户口迁转范围内的在编教职工子女进行情况统计,登记时请提交子女出生证明的复印件,以便统一办理教职工子女落户草滩派出所的工作。登记地点: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86132539。

    为确保所统计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单位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0年12月27日

上一条:幼儿园关于2011年春季入学预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2011年度车辆通行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