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09-09-04 10:42  点击:[]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凡集体户籍卡在咸阳校区保卫部的教职工,从9月9日起在西安校区保卫处户籍室核对个人信息,领取户籍卡复印件。

 

保卫处

2009年9月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农研院2009年农产品深加工研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