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籍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10-18 16:56  点击:[]

 

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西安市成建制户口迁转的有关规定,我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户口政策审核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职称证发还问题

    经过西安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我校教职工职称证逐一审核,符合迁转户口费用减免的有关规定。此项工作已经结束,即日起,教职工可在保卫处户籍室登记领回职称证。

    二、部分迁转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户口问题

    按照“整体审批、统筹兼顾、分批办理”的原则,配合公安机关试行我校成建制户口迁转的程序,并兼顾部分教职工的实际需要,经研究,为不影响教职工子女高考报名,对参加2011年高考,并在西安地区就读的子弟进行登记,积极创造条件,先行迁转。

    登记时间:10月19日—25日,登记的姓名信息应与现户口本一致。

    三、联系方式

    地点:青教二楼保卫处户籍室(235室);电话:86132539;联系人:雷老师、白老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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