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30周年征稿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1-03-17 14:49  点击:[]

 

全校师生:

    1981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同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规,也标志着新中国学位制度的诞生。30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实现了研究生教育的历史性突破,跨入了研究生教育大国的行列。经过30年的建设与发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结构类型日趋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大幅提升,为国家和我省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培养、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陕西已成为我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为配合陕西省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30周年系列活动,宣传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成就,特在全校范围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30年征稿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内容

    (一)图片展览

    各学院(部)及个人,有反映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改革历程的图片和典型人物、典型图表以及我校培养的优秀学位获得者和杰出导师风采等图片,特别是1978年至2010年间反映攻读学位、学术研究、研究生入学备考、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学习与教学过程中难忘的典型场景,从多个方面真实记录不同时期、不同人物与学位相关的照片及照片背后的故事,都可向研究生处综合科提供。

    研究生处综合科在征集完成后,将提交省学位办举办“陕西学位30年”图片展,并编辑出版《陕西学位30年纪念画册》。

    (二)“陕西学位30年”有奖征文

    征文以“纪念学位条例颁布、回顾30年历程、展望未来发展”为主要内容,回顾陕西学位制度建立的历史进程、重大事件和主要人物,展示30年来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的重大成就。各学院(部)及博士、硕士生导师、学位工作管理工作者和学位获得者,可撰写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经验与体会文章、回忆性文章,从不同视角见证中国学位制度建立后陕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30年的发展变革与丰硕成果。征文稿件一经采用研究生处将给予一定奖励。

    二、有关要求

    各学院(部)及个人投稿时需提交电子照片(JPG格式)及对应的说明文档(WORD格式)。照片的文件名应为照片标题,说明文档主要介绍照片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照片背后的故事,请尽可能详细。所提交资料(含照片)需确保没有权属纠纷。

    请将照片及征文发送至邮箱:yangnan@sust.edu.cn,邮件中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稿截止日期:2011年3月28日。

    希望我校全体师生结合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积极参与此次征稿和征文活动。

 

 

                     研究生处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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