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陕教体生【2009】1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35号)的精神,2009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为积极配合兵役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我校成立200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虎成担任,成员由武装部、学工部、招就处、宣传部、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具体事项由武装部牵头负责。
二、预征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按征兵要求,本次只招男兵。
年龄要求:
1.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
2.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届毕业生,需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预征流程
1.动员阶段:宣传部负责在校园内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并会同招就处通过各种宣传途径,把征集工作的要求、程序、时间安排和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学院负责把以上政策明确告知每一个毕业生,工作不留死角。
2.2009年6月10日前:学生向各学院报名,各学院汇总《2009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表》,于6月11日上报至学工部(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学工部汇总全校名单后移交武装部。
3.2009年6月:武装部负责与当地征兵办公室联系,按照征兵办的统一安排,组织预征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各学院应积极配合。
4.2009年6月15日前:毕业生在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由各学院组织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以上两表由学工部负责印制)。同时,学生资助中心协助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各学院将上述材料中毕业生填写部分审核无误后,汇总报至学工部,并附汇总材料名单。
5.2009年6月30日前: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初审预征对象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和相关信息资料;学生资助中心将通过审核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返回各学院,由各学院交还预征对象本人保存,学工部将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6.2009年7月7日前:学工部负责向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上报《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情况统计表》。
7.2009年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各学院负责提醒预征对象),向当地征兵部门上交《登记表》和《申请表》。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预征对象,由县(区、市)征兵部门批准入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2009】4号文件,有资格享受国家政策优惠待遇。
8.2009年12月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9.2010年1月15日前:县(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区、市)的应征入伍的学校毕业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寄送到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在收到上述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10.2010年2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材料审核,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息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
11.2010年2月后:财务处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学生资助中心协助财务处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帐户或贷款银行。
四、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按照财教【2009】35号执行)。
2.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6.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几点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征工作。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2.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预征流程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各项工作,推动我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顺利进行。
3.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200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各项工作,工作要高效,严禁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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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