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学期初始,为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我校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统一安排,特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所属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全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即所有实验室(包含研究室、实训室)、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
检查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状况、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提升思想认识,抓好工作筹划,严密组织实施,压紧压实责任,要认真对照检查表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进度安排,统筹协调安全检查及隐患自查自纠台账填报工作,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2.压实工作责任。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3.力求工作成效。牢固树立“视隐患为事故”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对安全检查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逐条核实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橫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工作安排
1.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9月1日-9月6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验室配置情况,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牵头进行部署动员,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组织开展实验室“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情况及整改时限,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2)。
2.提交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附件3)(9月6日前)
各相关单位于9月6日之前,提交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内附院级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建设情况)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逸夫楼B8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05@sust.edu.cn。
3.省上及学校抽查(9月14日前)
省上检查组、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或复查,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联系人:管艳红 联系电话:86168668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
3.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