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2022-07-21 18:47  点击:[]

校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7月20日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9号)要求:按照相关规定,除采用招标方式的建设工程项目,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严禁收取和预留质量保证金,对已经收取和预留的质量保证金需立即清退。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我处已将涉及质量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梳理汇总并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校内邮箱。由于涉及的项目众多,时间久远,在梳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遗漏,请各位领导及时查收并安排专人排查核实有无遗漏项目。核实完结后,请尽快联系相关供应商,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2、此次清退质保金包括以下2种情况:

(1)项目已验收,履约保证金已退,但质保金未退还的(含质保期未满),须尽快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

(2)项目已验收,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均未退还的,须尽快办理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退还手续(含质保期未满);

3、尚未验收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验收工作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10%),不再预留质保金。

4、有此类情况的部门请填写本部门“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统计表”(附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务必于7月24日中午12点之前将统计表报送逸夫楼609招采处办公室(学校于7月26日上报财政厅及教育厅),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qian@sust.edu.cn,。

5、由于处于暑假期间,为了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经与财务处协商,“物资设备质保金结算通知单”及相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直接递交财务处,招采处与审计处集中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6、在清退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以下老师:

王谦15091772652、彭兰君13891079588



招标与采购处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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